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提升创新服务能力,营造利于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根据《海淀区激发科技创业活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8号),制定2015年海淀区创新创业交流活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品牌化、国际化创新创业交流活动。对企业或组织举办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或重要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产业论坛、行业国际展会等专业交流活动,根据参会企业数量、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等,可按照活动费用最高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100万元。同一主办方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
企业内部研讨、工作性会议不予支持
二、申报主体
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举办并完成的创新创业大赛、重要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产业论坛、行业国际展会等专业交流活动;
2.活动举办得到多家媒体报道;
3.重要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产业论坛等活动应通过活动开展形成行业研究报告,指导或帮助行业内企业发展;
4.行业国际展会应体现最新前沿技术或产品、行业发展趋势等,参展国家不少于5个,有相应行业技术分享及展会成果;
四、申报途径
通过“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平台(http://zxzj.zhsp.gov.cn/)”在申报期限内完成网上填报。
五、申报材料
1.2015年海淀区创新创业交流活动专项资金申请书;
2.申报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银行对账单(2015年6、7、8月)复印件;
3.活动涉及的各类合同核心页、合同履行发票及相应明细复印件;活动中产生的广告宣传(包括网络、电视、报纸期刊等媒体推广,资料印刷、展板印制等费用)、场地租用、国际演讲嘉宾机票等费用证明材料及明细复印件;
4. 与活动有关的媒体报道的复印件;
5. 重要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产业论坛等活动须提交行业研究报告;
6. 其他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9月18日-10月18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联 系 人:郑起霞 王磊
联系电话:88498061 8849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