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京海发〔2014〕10号),根据《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制定发布2015年企业研发投入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连续3年(含)以上增加研发投入、且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当年核心区同规模企业平均水平的企业,按其上年新增研发经费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300万元。
二、支持范围
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三、申报对象
企业必须为在海淀区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申报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2014年研发投入比2013年实际增加500万元以上;
2.企业2012、2013、2014年研发投入连续三年增长,且2013、2014年两年增幅不低于50%。(2012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实际年限计算)
3.企业2014年实现应用的自主研发成果数量不少于5项,实现技术性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4. 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应高于当年核心区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的企业。2014年研发费用投入总额采用超额累计计算,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的超额累进比例分3级,超额累进比例如下:
(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为3级),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10%以上;
(2)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含)的部分(为2级),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8%以上;
(3)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部分(为1级),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5%以上。
4. 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或征信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研发投入补贴专项资金需在线提交《海淀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申报书》和专项审计报告。
(二)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
六、受理时间及受理单位
受理截至时间:2015年10月18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科技发展处
联系人:李继国、于萍
联系电话:62322604\8849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