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行业资讯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购买中介服务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11-09-29        信息来源:中关村管委会

【字体:  

打印本页

 

  政策要点:企业购买中介服务可以获得政府补贴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应是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购买中介服务后,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政府补贴。

  企业购买信用中介和专利、著作权、商标代理等四项中介服务,单项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购买认证中介服务,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中关村管委会对资助资金实行年度总额控制,对企业年度各项资助总额上限不超过10万元,单项资助金额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实际发生的50%,根据企业信用积累情况,经组织专家评定确定资助金额比例。

  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出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购买中介服务资助政策?

  答:为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服务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二、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享受购买中介服务支持资金补贴?

  答:申请企业应是符合《关于促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科园发〔2009〕4号)对高新技术企业界定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应是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

  三、中介服务支持资金具体涉及哪些中介服务内容?

  答:

  (一)信用中介服务。包括企业信用评级、征信、信用调查、信用评价、信用管理咨询服务。

  (二)认证中介服务。包括ISO9000系列认证、ISO14000系列认证、GB/T28001认证、美国FDA认证、欧盟CE认证以及其他以开拓海外市场为目的所做的相关产品认证。 

  (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中介服务。包括专利、著作权和商标代理中介服务。

  四、中介服务支持资金的上限是多少?

  答:企业年度申报各项资助总额上限不得超过10万元,单项资助金额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根据企业信用积累情况,经专家评定确定资助金额。

  五、谁是中介服务支持资金的管理机构?

  答: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受中关村管委会的委托,负责中介服务专项支持资金的申请、受理、审核、拨付、管理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备案监督工作。

  六、申请时企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企业申请中介服务专项支持资金时,需向信用促进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介服务支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证书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三)出示与中介服务机构签署的协议(合同)原件, 并提交复印件;

  (四)出示中介服务收费凭证原件(发票、银行进账单、支票票根等),并提交复印件;

  (五)根据购买的中介服务类别,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信用中介服务:有关信用报告概要(首页)复印件;

  2、认证中介服务:出示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对于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所做的有关认证,提供可证明已获得此类认证的网页查询内容,并提交网页内容翻译件。

  3、知识产权代理中介服务:出示有关知识产权受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信用促进会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款项中提及的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章。

  七、中关村在企业并购方面还有相应的支持政策吗?

  答:为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提升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尽快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中关村管委会制定了支持企业并购的专门政策,详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并购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1]33号)。


收缩
  • 电话咨询

  • 010-529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