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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2015年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项

  发布时间:2015-03-11

区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办法》(朝知文[2015]1号),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从2015年4月1日起开始受理2015年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资格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区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纳税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提出申请。
2.申报的标准项目涉及多家在朝阳区注册的单位的,应由一家单位牵头申报(原则上由符合条件的排名最靠前的单位申报)。牵头申报单位应与其他的区内单位协商一致并取得授权。
3.近两年内没有因标准或质量等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的记录。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经相应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发布、备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且已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不在资助申报范围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材料弄虚作假的;
   (2)第一起草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的系列标准,且该系列标准中已有标准获得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的标准;
  (3)该标准制(修)订项目已经获得朝阳区财政经费支持的。
   三、申报材料
    1.《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核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3.标准文本;
    4.符合《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申报单位登陆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网址http://cy.bjtsb.gov.cn),下载并填写《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一式两份提交至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
    3.有多个技术标准进行申报的单位,需指定专人统一负责本单位多个标准的申报工作。
    五、申报时间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电话:85579557(王小伟)
   地址:朝阳区平房乡姚家园村8号

                                                                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3月6日

 

附件:附件1 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 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doc  

          附件3 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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