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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开征集中外知识产权(专利)运用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为总结国内外知识产权(专利)运用先进经验,加强我市知识产权运用,更好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外知识产权(专利)运用课题研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单位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是北京地区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不面向个人;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并具有知识产权课题的研究经历,熟悉和掌握国外知识产权运用情况;
    (三)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宽的国际视野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五)申请单位须提交课题研究计划方案,包括较为详细的研究框架和思路、研究方法、主要创新点、进度安排等。
    二、时间安排
    (一)课题承担期限:2015年3月—2015年11月;
    (二)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申报专题研究内容,如实填报课题研究申报书,并于2015年3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前通过邮寄(一式三份)送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际交流合作处(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备副本),请在信函右上角注明“中外运用研究”,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guojichu2011@126.com(不接待面访),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局监察处邮箱备案(Email: jianchachu@bjipo.gov.cn);
    (四)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研究方案和研究基础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研究承担单位。
    三、内容要求
    聚焦知识产权(专利)运用,对国内外知识产权(专利)运用的先进经验进行梳理,提出我市开展知识产权(专利)运用工作的相关建议。
    四、进度要求
    (一)2015年4月上旬,签订中外知识产权(专利)运用专题研究课题协议书;
    (二)2015年4月底前,承担单位完成课题开题报告,并通过我局审核;
    (三)2015年8月底前,承担单位完成课题中期成果,并提交我局进行中期检查;
    (四)2015年11月上旬,承担单位完成课题报告,提交我局进行结题审查,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课题进行修改完善,于11月下旬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五)合同期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研究需要,听取课题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研究经费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及完成质量,对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支持。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12室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际交流合作处
    邮政编码:100009
    联 系 人:祝 珺 李广明
    联系电话:010-84080200
    传 真:010-84080087

附件:http://www.中外知识产权(专利)运用课题研究单位申请书.doc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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