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了做好2015年创制标准奖励政策兑现工作,落实区政府《关于促进丰台经济发展综合政策的意见》(丰政发〔2012〕39 号)精神,请各企业按照《丰台区创新技术标准奖励办法》报送2014年本单位创制国际、国家、行业、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基本情况,并填报《丰台区创新技术标准奖励资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以上情况请于2015年6月15日前通过邮箱报送至区质监局标准化科。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丰台区文体路6号区质监局标准化科403室。
联系人:崔静怡;联系电话:53252822
附件:
丰台科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