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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15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现将《关于申报2015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及时按要求申报,避免错过,具体相关政策和办理方法可以进一步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代办处的官方网站http://daibanchu.bjipo.gov.cn/

丰台区知识产权局
2015年6月2日

附:
  关于申报2015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的通知
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
  根据《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注册或登记地在本市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市或具有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个人。资助涉及的专利具有多个权利人的,必须是第一权利人。
  二、申报时间
  网上注册时间:4月20日-7月10日;
  绿色通道服务开通时间:4月20日-7月10日;
  网上申报时间:5月11日-7月10日;
  纸件材料申报时间:5月18日-7月17日。
  三、申报网址:http://zizhu.bjipo.gov.cn.
  4月20日前为系统测试阶段,请在正式上线后注册使用。
  四、资助申报范围
  1.授权公告日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国内发明专利的申请费用和代理服务费;
  2.授权公告日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费用;
  3.授权公告日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三年度的年费;
  授权公告日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二年度的年费;
  授权公告日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一年度的年费;
  4.申请日在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第第八年年费;
  申请日在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第七年年费;
  5.授权公告日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发明专利申请费用;
  6.授权公告日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通过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外国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费用。
  五、受理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三层
  联系人:朱广东、闫瑾、余凌燕
  联系电话:82612006-350、351、35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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