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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0

各园区企业:

为推动雏鹰人才工作发展,发现并培育一批国内外优秀创业人才,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包括两类雏鹰人才:

   (一)30周岁以下到中关村示范区创业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当年度内(2014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新注册成立企业,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银奖获得者;

   2.“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获得者;

   3.其他有影响力的全国创业大赛金奖或同类奖项获得者。

  (二)经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投资管理机构推荐的国内外优秀人才,且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所创办企业应为2年内(2013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初次注册;

   2.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

   3.所创办企业获得经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投资管理机构投资(详细名单见http://www.zgc.gov.cn/kjjr/trzfwxx10/85104.htm),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所占企业股份比例总和不高于30%;

   4.雏鹰人才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为企业主要创始人。

  (注:曾获得海归人才和雏鹰人才支持资金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材料

   1.雏鹰人才创业企业资金申请书(由申报企业填写,须加盖各企业公章);

   2.申报企业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局备案章)、投资协议或挑战杯等其他创业大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报送要求

1.请各申报企业将第1、2、3项申报材料一式2份(纸质版)报送至各丰台园管委会组织人事处,由管委会汇总后,按顺序统一胶装报送至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2.请申报企业同时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申报受理

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6月17日前报至丰台科技园外环西路8号503房间。

联系人:王晓蕾

联系电话:63702056

 

    附件1:雏鹰人才企业创业启动资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2:雏鹰人才创业企业资金申请书.doc

    附件3:申请书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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