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品项目推介类、在线服务平台类、专题研究研讨类服务活动补贴有关申报材料(以下简称“专项服务活动补贴”)
- 中关村海归人才创业服务机构专项服务活动补贴申请书(表6);
- 中关村海归人才创业服务机构专项服务活动总结报告(表7);
注明:专项服务活动需要发生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并且相关财务票据凭证也在此期间。另请准备好专项服务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及专项服务活动相关财务票据凭证复印件(不装订成册),以备进行审计。
(三)申报材料准备要求
1.有关新注册企业服务补贴、“千人计划”推荐补贴、专项服务活动补贴的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服务体系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海归人才创业服务机构部分)有关内容执行。
2.申报材料
一式2份(纸质版),相关申请书、汇总表等
均需加盖海创园运营单位公章;并按下列顺序胶装成册,报送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总页(申报主体名称)—中关村海创园2015年度相关情况汇总表—彩页—新注册企业服务补贴申报材料(申请书—汇总表—彩页——企业1相关材料复印件—彩页—企业2相关材料复印件—……)—彩页—“千人计划”推荐补贴申报材料(申请书—汇总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专项服务活动补贴申报材料(申请书—总结报告)
3.同时,各申报单位须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版材料,按支持项目类别(新注册企业服务补贴、“千人计划”推荐补贴、专项服务活动补贴)分别建立文件夹,各项文件以申报单位命名。
注意:请各海创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材料。
二、海归人才企业有关支持项目
(一)申报主体
1.企业注册于中关村示范区内;
2.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产业方向;
3.企业应由海归人才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海归人才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
4.企业为海归人才归国5年内(即2010年8月31日后归国)
初次创办,且在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注册成立。
(二)海归人才认定标准
海归人才原则上均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及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等权威机构认定的留学人员;
2.在海外国际知名企业或中国知名企业海外机构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各类人才;
3.在海外定居一年及以上的外籍人才;
4.长期侨居海外的华侨人才。
(三)有关申报材料
1. 创业启动资金申报材料
(1)中关村海归人才企业创业启动资金申请书(表9,加盖企业公章);
(2)海归人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海归人才企业股权结构证明(如目前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提供此章程涉及股本结构部分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若股权结构发生变动,请另附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4)海归人才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或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身份证明;海外国际知名企业或中国知名企业海外机构出具的工作证明;外籍人员身份证明;侨务部门出具的归国华侨证。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5)海归人才诚信声明(表10)。
2.
当年度创业类“千人计划”配套支持资金申报材料
(1)中关村创业类“千人计划”企业配套支持资金申请书(表11,加盖企业公章);
(2)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颁发的“千人计划”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海归人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准备要求
1.有关创业启动资金、创业类“千人计划”资金配套支持的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秀人才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海归人才创业支持资金部分)内容执行。
2.申报材料
一式2份(纸质版),对于
入驻各海创园的企业,请按
上述有关申报材料的顺序准备材料,交给其
所在海创园审核汇总;对于
不在海创园的企业,请将材料交至
留创园协会秘书处或所在分园管委会审核汇总。
各海创园或协会秘书处汇总后,请分别填报
中关村海归人才企业创业启动资金汇总表(表8)、中关村创业类“千人计划”企业配套支持资金汇总表(表12)(表8、12请加盖海创园运营单位或协会秘书处公章),然后按照下述顺序胶装成册,报送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总页(申报主体名称)—中关村海归人才企业创业启动资金汇总表—彩页—创业启动资金申报材料(企业1—彩页—企业2—彩页—……)—创业类“千人计划”企业配套支持资金汇总表—彩页—创业类“千人计划”企业申报材料
3.同时,申报单位须以光盘形式提交材料电子版,应该按支持项目类别(创业启动资金、创业类“千人计划”企业配套支持资金)分别建立文件夹,各项文件以申报单位命名。
注意:请各海归人才企业、各海创园及留创协会秘书处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材料。
三、受理时间、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受理时间
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25日
(二)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联系人及电话:
王 芮82825033、袁会娜88828892、裘里晶88827135
联系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25
(三)协会秘书处及各海创园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附件:
附件下载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