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房山区知识产权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现就申报2015年度房山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房山区专利试点、专利示范企业。
二、资助方向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
1、开展专题专利数据库建设;
2、开展专利竞争情报研究;
3、建立专利预警机制;
4、建全和完善企业专利管理体系。
5、涉及房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项目;产学研结合的专利项目;企业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引进或合作开发实施的专利项目。
三、申报与受理
(一)申报单位需符合的条件
1、房山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授权发明专利;
3、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项目需符合的条件
1、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2、企业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授权发明专利。其中:申报建设专题专利数据库、开展专利竞争情报研究的企业,专利申请量应在10件以上,且拥有一定比例的发明专利申请;
申报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专利管理体系的企业,专利申请量应在20件以上,且拥有一定比例的发明专利申请;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相关经验、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4、项目实施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
5、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须具备至少一项授权发明专利,且专利权属法律状态明晰,即专利权人为申请该项目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证书;
(4)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工作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5)专利授权证书;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电子申请证明、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行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质量认证、环保证明、与技术创新相关的获奖证明等)。
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纸制资料请用A4装订,根据上述对提交材料的要求按顺序装订。
(四)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书。项目申报起止日期为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企业于2015年9月28日之前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
(五)受理部门
房山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与信息管理科
地址: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1号区府大楼223房间
联系人:王勇 梁立成 李鹏
联系电话:89350223
电子邮箱:
kewei223@126.com
附件:房山区知识产权建设能力专项项目申报书
房山区科委
2015年8月24日
附件:
/attached/file/20150916/20150916094849_9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