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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第四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30    [打印本页]


 

第四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将于2016年8月-11月在北京市举行。本届惠民文化消费季将在往届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节俭务实,惠及市民”的原则,整合各界资源,进一步规范活动举办,提升活动品质,丰富活动类型,在文化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搭建更为健全的文化消费平台,推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在更广范围和更深程度上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为此,现诚邀相关单位参与支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组织策划实施能力和相关业务经验的企事业单位。

二、推荐、报送项目说明

1、参与单位推荐、报送的活动项目必须围绕文化消费开展,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相应证明手续齐全,参与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将对报送项目进行资质审核和评选,经相应程序后对参与单位和所推荐项目的资格进行确认。

3、请参与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并详细填写活动项目申报表,连同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细预算等资料一并提交市文资办;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并安排相关工作。

三、服务项目及费用事项说明

1、获得资格确认的项目,将纳入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库,并通过活动手册及各合作媒体向海内外客商传递项目信息。

2、获得资格确认的项目,将刊载在本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手册及其他推介材料中,并通过活动各官方渠道,向有关单位赠送。

3、获得资格确认并最终纳入2016年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体系的项目,将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开展宣传推广。

上述服务为公益性服务项目,不向参与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4、参与单位如需安排商业推广活动或参加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的其他相关活动,所产生费用需自行承担。

5、通过认定的专项活动、展销板块,将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适当给予一定支持。

四、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申报项目名称及项目申报单位;

2.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使用胶订方式装订;

3.申请报告题目用小二号加粗宋体,正文部分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4.所有报送的纸质材料需一式五份;《项目申报表》需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zbcyc@126.com,并提供光盘一张(套)。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市文资办官方网站(www.bjwzb.gov.cn)下载相关材料;

2.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及光盘(即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文资办产业促进处(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1号楼1501)。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

2.市文资办对本公告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汪  卉  潘  涛

联系电话:62060541,62060583

电子邮箱:wzbcyc@126.com

 

 

附件1:第四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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