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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首都战略定位具体要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才引进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强化需求申报制度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的统一部署安排,现将我区2016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单位条件:企业单位须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丰台区,委托丰台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在京注册经营三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且为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高新)、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金融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会展业等我区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区属教育、卫生、科研、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

(二)个人条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取得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中级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单位人才需求岗位须为高层次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高层管理岗位须为部门总监、副总经理以上职位,核心技术岗位须为技术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职位,提供的薪酬及福利待遇条件应与市场同等职位相当。

(2)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岗位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基本条件要求,并须明确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配套政策。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岗位提交材料。本次人才引进需求岗位申报,包括空缺岗位和非空缺岗位两类,非空缺岗位提交下列材料(空缺岗位不用提交)。

企业人员非空缺岗位申报需提交材料:

1、北京市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申请表两份(区人力社保局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完税(两年)、社保证明(两年);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申报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岗位申报需求提交材料:

1、北京市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申请表两份(区人力社保局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申报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2015年11月25日前,登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www.bjrbj.gov.cn)“引进人才岗位需求申报系统”栏目,按要求规范填写2016年度人才引进需求岗位的详细信息,包括岗位描述、薪酬待遇和职位空缺情况等核心必填内容在内的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需求申报。各单位要着眼本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明确岗位需求的计划目标,合理申报需求。

(二)规范填写岗位需求。申报过程中填写的信息,将作为后续评审论证的重要参考,直接关系需求岗位能否通过审核;岗位需求审批通过后,在具体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时,还将重点审核岗位需求信息和拟引进人才的实际情况是否吻合。请各单位务必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规范填写岗位信息

联系人:陈焱,联系电话63258391(企业单位)

    马骁,联系电话63258392(事业单位)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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