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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关于开展2016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3日结束,在我区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要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相结合,紧密围绕首都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点产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任务展开。
  (二)立足高端。人才引进岗位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应聘人选除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外,还需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突出的业绩表现。
  (三)突出重点。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要与我区发展战略定位结合,紧密围绕重点岗位、重点专业、重点人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由各单位组织开展岗位申报工作,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研发、金融、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等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发机构、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和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区域重点企业。
(二)企业单位人才需求岗位必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高层管理岗位须为部门总监、副总经理以上职位,核心技术岗位须为技术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职位,提供的薪酬及福利待遇条件应与市场同等职位相当;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岗位须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基本条件要求,并须明确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配套政策。
(三)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的,符合条件的岗位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报;为企业单位的应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本区重点发展产业或区域重点企业。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事业单位需提交材料:
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人员在职岗位申报需提交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清单、完税、社保证明;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申报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岗位申报需求提交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与申报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工作安排及相关说明
(一)请于2015年11月23日前及时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引进人才管理系统”,选择“岗位申报管理”栏目进行岗位需求申报,按要求规范填写2016年度人才引进需求岗位的详细信息,包括岗位描述、薪酬待遇和职位空缺情况等核心必填内容在内的相关信息,并将纸介材料提交至区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科审核。
本次人才引进需求的申报范围,包括空缺职位和非空缺职位两类岗位,各用人单位须如实完整地填写上述两类岗位的详细信息。
(二)申报过程中填写的岗位信息,作为后续评审论证时的重要参考,对于需求岗位能否审核通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请各单位在填写申报信息时,务必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规范填写岗位信息。初审通过后,用人单位需在申报系统中打印“北京市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申请表”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报送区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科。
 
 
联系电话:89741671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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