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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2769号)以及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现组织开展2016年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的支持重点、申报要求,对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相关产业技术进步与升级、培育新型空间信息消费、推动重点区域协同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和示范作用。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阅读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的通知,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及附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立项文件、环评文件等相关附件一式十一份(严格按照国家专项通知要求编写并准备相关附件)。
2.项目实施方案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一份。
三、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项目单位。
四、请申报单位于2015年12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委产业发展科,由我委统一报至市发改委。
申报详情可在国家发改委网站或北京市发改委网站上查阅下载http://www.sdpc.gov.cn/、http://www.bjpc.gov.cn。
(联系人:张光子 ; 联系电话:80110258)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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