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丰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丰科字〔2009〕4号)和《关于征集2015年“丰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的要求,区科委严格履行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科委审核、实地考察、商区发改委和财政局、报请政府批准的程序,2015年丰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拟对40个项目进行立项扶持(见附表)。
为保证科技项目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区科委对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该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自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止,为期14天。
丰台区科委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