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委(区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开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培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现将开展科普专项工作任务2015年实施情况总结和2016年工作任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专项工作任务2015年实施情况总结
请各区县结合《北京市"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纲要》,总结2015年专项工作任务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创新的做法等。
二、2016年科普专项工作任务申报
请各区县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立足本区县"十三五"规划,提出2016年重点科普活动。
(一)各区县申报的科普活动,应紧密结合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产业和特色资源等方面开展。各区县要积极创新科普形式和内容,设计出易于公众理解、接受和参与,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显示度的科普活动,持续打造有自身特色的科普品牌。
(二)请各区县对2016年开展的科普活动进行自评估或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市科委将对所有申报单位的科普活动成效开展抽样评估,评估效果将作为后续支持的依据。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申报的专项工作任务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申报一项以上专项工作任务的,应按重要性排序。
2.专项工作任务要有明确的实施目标、内容,并设定可考核的定性、定量指标。
3.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工作任务内容编撰(附件1)、预算编制(附件2)和专项汇总(附件3)的填报。
4.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以本单位名义函送市科委,将2015年专项工作任务实施情况总结和2016年专项工作任务申报等材料于2015年12月11日前送达市科委,电子版发送至kplx2016@163.com。
5.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专项工作任务进行会议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支持,请提前准备汇报PPT,时长不超过8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祖宏迪、汤乐明
联系电话:66157089-8006、66157059-8009、13810677764
通讯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109房间
邮 编:100195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科技专项工作任务书
2.北京市科技计划专项(任务)经费预算申报材料
3.2016年市科委科普专项申报任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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