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科普专项工作任务2015年实施情况总结和2016年工作任务申报的通知
 
来源:大兴区科委 日期:2015-12-03
 

各区县科委(区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开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培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现将开展科普专项工作任务2015年实施情况总结和2016年工作任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专项工作任务2015年实施情况总结
  请各区县结合《北京市"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纲要》,总结2015年专项工作任务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创新的做法等。
  二、2016年科普专项工作任务申报
  请各区县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立足本区县"十三五"规划,提出2016年重点科普活动。
  (一)各区县申报的科普活动,应紧密结合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产业和特色资源等方面开展。各区县要积极创新科普形式和内容,设计出易于公众理解、接受和参与,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显示度的科普活动,持续打造有自身特色的科普品牌。
  (二)请各区县对2016年开展的科普活动进行自评估或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市科委将对所有申报单位的科普活动成效开展抽样评估,评估效果将作为后续支持的依据。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申报的专项工作任务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申报一项以上专项工作任务的,应按重要性排序。
  2.专项工作任务要有明确的实施目标、内容,并设定可考核的定性、定量指标。
  3.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工作任务内容编撰(附件1)、预算编制(附件2)和专项汇总(附件3)的填报。
  4.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以本单位名义函送市科委,将2015年专项工作任务实施情况总结和2016年专项工作任务申报等材料于2015年12月11日前送达市科委,电子版发送至kplx2016@163.com
  5.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专项工作任务进行会议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支持,请提前准备汇报PPT,时长不超过8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祖宏迪、汤乐明
  联系电话:66157089-8006、66157059-8009、13810677764
  通讯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109房间
  邮    编:100195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科技专项工作任务书
  2.北京市科技计划专项(任务)经费预算申报材料
  3.2016年市科委科普专项申报任务汇总表

相关附件:
· 附件1任务书1.doc
· 附件2 2016年北京市科技计划专项(任务)经费预算申报材料.doc
· 附件3汇总表.doc

收缩
  • 电话咨询

  • 010-529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