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报送2015年(第22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1504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组织了2015年(第22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审理工作,初步提出了拟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8日~12月1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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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