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确定了2016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拟立项项目,现对拟由企业承担的专项资金项目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项目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大连市科技局监察室 0411—39989821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621室
邮 编:116001
附:2016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项目名单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