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为鼓励发明创造,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环境,促进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朝政发〔2010〕8号),朝阳区知识产权局将从即日起开展2016年(2015年度)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区登记注册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区的个人;
2、受理条件:2015年度的授权专利、获奖专利以及2015年度缴纳的专利年费(授权前三年年费,从授权当年开始算起)。
二、申报程序
1、注册登录:登录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http://www.chyip.gov.cn),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如第一次登录,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环节。
注册用户请点击“立即登录”,进入申报系统,选择“项目申报管理”进行在线填报。
2、网上填报:申报人若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请进入“基本资料”中的“修改资料”,进行资料修改,点击提交后,进入“项目申报管理”(尤其注意账号信息和联系人信息的核对)。申报人基本信息无变化或新注册用户直接进入“项目申报管理”后,点击“新建项目申报”,并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并提交《朝阳区专利奖励申请表》和(或)《朝阳区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申报人在提交成功后随时登录该系统,选择“申报进度查询”,查询申报项目是否予以审核,如通过审核,申报人可在“审核结果记录”中查找到申报项目并点击“下载”功能,下载生成word文件;如未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可在“退回项目重报”中查找到申报项目,点击“查看”功能查看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点击“修改”功能,修正后重新提交。
3、提交材料:申报人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下载、打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连同所需附件提交至指定地点。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提交法人资格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个人提交户籍证明,代办人身份证;(每个申报人只需提供一份)
2、《朝阳区专利奖励申请表》和(或)《朝阳区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
3、专利证书;
4、中国专利奖获奖证书;(只有配套奖励需提供)
5、申报年费资助的需提交2015年缴纳年费的凭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收据)。
以上附件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申报时间与地点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30
2、申报地点: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至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798艺术区内)D03号楼3层,朝阳区(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受理室。
3、行车路线:公交401、403、988、854路至大山子路口南站(798艺术区4号门300米路北)
五、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陆 晶 65099715
纸质提交:王 倩 王弘旭 57626386 田 菁 57626385
技术支持:李咪娜 65202511
特此通知。
区知识产权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