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关于二次组织征集中关村亦庄园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创业孵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5 11:26:28 浏览次数:170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通过创业孵化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创业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现启动“中关村亦庄园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创业孵化资金”二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中关村亦庄园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创业孵化资金的分配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使用、突出重点、支持创新、绩效优先、专款专用;坚持依法依规和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二、申报及审批

  区内已成熟的从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的机构可向中关村亦庄园管委会办公室申报试点项目。

  (一)试点项目申报及审批流程

  1、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在中关村亦庄园范围内;

  (3)专业服务型孵化机构应具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孵化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不低于总面积60%;

  (4)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团队和工作机制;有专职的创业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结构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孵化机构管理人员结构的要求;

  (5)有较为成熟稳定的创业导师团队和专家团队;

  (6)配套服务功能齐全,可为孵化企业提供所需的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路演、培训、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

  (7)有1个以上成功的创业投资或孵化案例;

  (8)具备明确的商业运作模式。

  2、申报及审批流程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开发区科技局提交项目方案(或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项目方案(或资金申请报告)一般应包括:

  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建设内容、目标和主要任务,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步骤,总投资、资金筹措渠道及分类预算,项目实施条件落实情况,组织管理及保障措施等;

  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2)项目审批:开发区科技局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试点项目名单和扶持资金,经确认后进行公示。

  三、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中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支持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科技咨询、技术交流、人才引进、资本对接等有关服务的综合性孵化平台建设,打造“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孵化服务链条,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网络、产业链资源共享空间、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及开放实验室等;支持“孵化+创投”、“孵化+众筹+天使”、“产业链孵化”、“虚拟孵化+实体孵化”等创新型孵化模式,支持特色孵化基地等成果转化载体建设。

  四、申报时间

  2016年1月15日- 1月22日。

请各申报单位于1月22日(周五)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胶装并在首页、承诺页和骑缝处加盖公章,送至博大大厦13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一)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支持资金、未按规定使用支持资金或资金使用用途与《中关村亦庄园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创业孵化资金支持办法》规定不符的项目,相关部门有权收回政府支持资金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 开发区科技局定期对支持的项目进行整体绩效评价,对不能按期保质完成方案内容、实现预期目标的园区,责令整改,若不予配合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能完成的,追回专项资金。

  

联系人:李霜 朱维

电话:67880306,67886921

 

附件:

1.中关村亦庄园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创业孵化试点资金管理办法

2.中关村亦庄园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创业孵化亦庄园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3.申报材料格式说明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

2016年1月15日

 

文档下载

收缩
  • 电话咨询

  • 010-529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