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现开展2015年度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的发展战略,构建高端的科技创新驱动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强区,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导向作用,激发区域科技创新活力, 2015年度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重点奖励以下四方面科技成果:
一是促进产业高端发展,重点奖励围绕区域高端的科技创新驱动体系建设,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方面发挥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的科技成果;在促进科技与文化、金融、商务、旅游等主导产业的高端融合发展的科技成果。
二是促进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奖励应用在智慧园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城市安全运行、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的科技成果,通过科技创新提升城市运行和应急保障的科技成果以及促进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的科技成果。
三是推动科技惠及民生,重点奖励应用在人口健康、公共安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科技成果,发挥好科技惠民、促进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四是鼓励企业协同创新,重点奖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产生的科技成果,关注人才团队及其创新成果。
二、不支持项目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项目;
2.正在研究且不能在其他领域应用的项目;
3.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项目;
4.已取得其他区、县、省(部)、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
5. 历年申报评审未获奖,本年度无重大创新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石景山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2.申报的科技成果符合我区产业导向,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取得专利、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申报的科技成果已成功应用到相关领域或工程的给予优先支持。
详见附件《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附件2)的有关内容。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填写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申报书电子版及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发至
kwzhxmb@163.com邮箱中。
2.区科委审核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除申报书需原件外,其余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不需提供原件,一式叁份,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或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上报。书面材料包括如下:
(1)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2)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专利、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或提交已受理证明文件);
(4)第三方评价证明;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批准文件;
(6)科技成果应用证明(已签订合同、用户报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
(7)其他证明材料。
四、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综合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40号科技馆3号楼509室
联系人:李成 石桂莲
联系电话:68863350、68863626-1037
电子信箱:kwzhxmb@163.com
附件:
1.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2.《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