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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北京市用能单位节能技改工程第五批节能量奖励资金的通知

 

京发改[2016]174号

2016年01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本市用能单位节能技改工程申报奖励工作程序,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基准能耗审核、节能量审核、奖励资金公示等环节,首都师范大学热力节能技术改造等6个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现按规定给予节能量奖励资金支持(详见附件)。

  请各区发展改革委通知获得节能量奖励资金的项目单位,从即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联系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设在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办理奖励资金拨付事宜。各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保障节能技改项目长期有效运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

  (联系人:资环处<气候处> 徐淼; 电话:66415588-1128)

  附件

  节能技改工程第五批节能量奖励资金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能单位名称 所属区县 行业 节能量 (吨标准煤) 奖励资金(元)
1 首都师范大学热力节能技术改造 首都师范大学 海淀 非工业 109.7 87760
2 延庆县市政供暖所节能改造项目 延庆县市政供暖所 延庆 工业 291 174600
3 太阳能及热泵余热回收利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 平谷 工业 1740.14 1044084
4 空调系统、照明系统节能技改项目 北京资和信百货商场有限公司 丰台 非工业 198.38 158704
5 北京宽沟会议中心供热技术节能改造项目 北京宽沟会议中心 怀柔 非工业 681.48 545184
6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照明系统节能技改(石景山)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石景山 非工业 1183.58 946864
合计 4204.28 2957196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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