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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大数据优秀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的战略部署,全面掌握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情况,指导和帮助地方、企业和用户加强交流学习、提高认识、开拓思路,科学务实推进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大数据优秀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6140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委拟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大数据优秀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请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紧密结合本区域、本企业大数据发展基础和优势,充分体现“数据驱动、融合创新”的理念,面向所辖大数据产业和应用单位全面征集。
(二)优秀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尽可能结合图、表等表达方式),既包括实践内容,又涵盖理论剖析,杜绝虚构和夸大。字数请控制在5000字以内。
二、内容要求
(一)大数据优秀产品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处理、挖掘、交易、安全、可视化展示等方面形成的大数据技术、产品或系统等,要充分体现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
(二)大数据服务平台包括面向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数据交易流通、以及重点行业或公共服务领域(如工业、电子商务、农业、金融、交通、物流、医疗健康、教育、旅游、环保、食品安全等)的大数据平台和典型服务案例,体现“数据驱动”的理念,探索新型商业和服务模式,支持大规模、多源、异构数据的全面整合和深度分析,为广大用户提供以数据为中心的创新服务。
(三)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包括面向重点行业或企业数据资源整合利用的整体解决方案,要充分突出行业特点,技术架构先进,具备可复制性,可以大规模推广,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优先鼓励和支持跨行业或企业的解决方案。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大数据优秀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申报书”(见附件)要求,做好材料编写工作。
(二)各主管部门须严格把关,做好初审工作,并出具推荐意见。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68日前,将推荐意见和“大数据优秀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申报书”盖章并胶装后,一式两份报市工信委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018室)。申报书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gxwlhrhc@126.com
 
附件:大数据优秀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申报书
 
 
  
       2016531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处 戴顺;

             联系电话:8360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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