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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关于2016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将于近期开展第十九批(2016年第二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九批(2016年第二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中有关申报人员、申报条件、提交材料、申报程序等方面的要求按照《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关于2016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第十八批(2016年第一批)初审合格但申请延期答辩的申请人,如满足申报条件须重新填写、报送《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表》,不必再次报送《申报表》以外的申报附件材料。2015年答辩未通过的申请人,如满足申报条件(不包括已参加过两次答辩的申请人及2016年第一批答辩未过的申请人)可重新申报材料。
三、第十九批(2016年第二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网上申报及申报材料接收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4日。
联 系 人:王燕平
联系电话:80113651
电子信箱:cpy_bsh@163.com
地 址:昌平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大楼624室
邮 编:102200
附: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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