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知识产权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单位,提升产业创新力与竞争力,现决定开展第八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申报与培育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划内已被认定为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9月30日。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各单位据实填写《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申报书》(附件1),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16年9月30日前送交到所在地的区知识产权局。
(二)各区知识产权局汇总本辖区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并于2016年10月21日前送交至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三)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工作方案(试行)》审核申报材料,确定入围专家评审的单位。
(四)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第八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名单。
(五)市知识产权局公示第八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名单。
四、其他
(一)申报条件、工作内容及优惠政策详见《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工作方案(试行)》。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申报书》
2. 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证书(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报材料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纸质文件按顺序简装,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檬、贾祺穹;联系电话:84080081、84080084;
电子邮件:chanyechu@bjipo.gov.cn
附件:
1.《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申报书》
2.《各区专利示范工作联系方式》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