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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谷区发放2015年专利补助费的通知
 
平谷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08-26

各企业及个人:
      为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平谷的意见》,促进我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和自有专利的增加,振兴地方经济,按照《关于平谷区科学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平谷区知识产权局对我区辖区内的专利申请给予补助。
      一、申报条件:
      1. 专利申请日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通知书”的专利申请。
      2. 通过网络检索证明专利申请人地址为本辖区内的专利申请。
      二、补助标准:
      发明专利申请补助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补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补助1000元。
      三、申报专利补助费的企业或个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须加盖公章);网络检索证明材料
      2.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提交专利申请摘要复印件;外观设计专利提交主视图复印件(企业须加盖公章)
      3. 申请人是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银行账号及发票;
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农商银行平谷支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发放补助资金)。
      4. 领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各企业或个人于2016年9月1日-9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府前西街17号平谷区科学技术委员会0554室办理。
      联系人:刘小亮             联系电话:69961909

      特此通知


平谷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平谷区知识产权局
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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