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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托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30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大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托管暂行办法》规定,现开展2016年度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托管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11月30日—12月5日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必须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机构;
  (二)企业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1件发明专利或2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三)企业能够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相应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专利托管资助申请表》;
  (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复印件;
  (三)企业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授权托管协议(验原件);
  (四)专利代理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代为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证明材料,包括专利申请预检索、专利信息分析、专利申请技术交底文件撰写、专利申请流程服务、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专利运营、知识产权投融资、权利维护、战略规划、品牌宣传和人才培训等资料。
    四、申报程序
  (一)市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资助资金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统计年度为当年;
  (二)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报规定的申报材料,提交所属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
  (三)各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汇总上报市知识产权局;
  (四)市知识产权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网上公示;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下达奖励资金拨付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要求
  请各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于12月6日前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汇总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1.企业专利托管资助申请表
     2.企业专利托管资助申请汇总表

  联系人:许来庆
  电话:39989838
  邮箱:956553892@qq.com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2室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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