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大连市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规定,现开展2016年度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资助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12月8日—12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领导层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有较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基础;
(二)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较多的专利、商标等自主知识产权;
(三)企业能够为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三、申报材料
(一)《大连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资助认定申报书》;
(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复印件;
(三)与具备辅导企业贯标能力的服务机构签订的贯标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四)通过国家、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考评的验收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
(五)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
(六)其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市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贯标资助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统计年度为当年;
(二)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报规定的申报材料,提交所属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
(三)各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汇总上报市知识产权局;
(四)市知识产权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网站上公示;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下达资助资金拨付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请各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于12月21日前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附件:大连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资助认定申报书
联系人:许来庆
电话:39989838、13514115878
邮箱:956553892@qq.com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2室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