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关于加快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析评议能力的若干意见》(国知发协字〔2012〕138号),培育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力量,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支撑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
现将通知转发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请各机构按通知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并于2017年6月8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处。逾期报送或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专利管理处 郭建伟
电 话:010—84080096
邮 箱:guanlichu1@126.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二层221室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