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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市昌平区总工会、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区级职工 创新工作室》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总工会,各委、局、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提升全区广大职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水平,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职工创新工作室活动的要求,经区总工会、区科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17年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基本条件
1.职工创新工作室须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规划目标,围绕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技能人才培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科技创新、文化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活动。
2.职工创新工作室负责人应是在技术技能、科学研究、经营管理等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劳模或高技能人才。
3.职工创新工作室的人数应不少于3人,基础条件较好的工作室可适当增加人数,成员主要应为同专业的技术技能人才。
4.职工创新工作室有基本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用于开展创新活动,工作室面积不低于15平米。同时,有保障创新活动正常开展的工作经费。
5.积极开展创新活动,每年产生至少1-2项创新成果并应用于本单位的生产实际。同时,带动职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在为本单位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方面成果明显。
6.已被评为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申报与评审
各基层工会根据职工创新工作室的标准,填写《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见附件二)和反映该工作室近年来工作内容和成绩的照片不少于5张,可为创新团队工作照、成果实物或效果图及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每张照片文件名为所提供照片内容的简要说明,于2017年10月18日前统一报送至区园区工会。区总工会和区科委会同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将通过材料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评审认定10家昌平区职工创新工作室并授牌,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三、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组织管理
1.区总工会、区科委将联合成立“昌平区职工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一)下设办公室(区总工会民管部)。
2.区职工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对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工作实行全过程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及时总结推广职工创新工作室取得的成功经验和科技成果,协调处理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对已申报的职工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验收。
3.各基层工会负责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和申报工作,在工作室的设立、设备的配备、人员安排、资金落实、技术推广、技术协作等工作负责协调,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4.所在单位应当尽力为职工创新工作室创造条件,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和必要的活动场所。
5.区职工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在评审区级创新工作室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颖涵     联系电话:89701559;89700075
电子邮箱: cpygy@126.com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工会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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