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度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在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注册并独立运营创新创业载体;
(三)基地发展目标明确,入驻创新创业企业符合园区“一主三辅”产业定位;
(四)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团队和工作机制,拥有为入驻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专业化落地服务及创业服务的经验,具有提供创新型、实用型、技能型创业服务的具体方案,相关运营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
(五)自持或租赁孵化场所面积原则上应在300平方米以上,孵化场地的设计和使用符合创新创业孵化要求,具有较为完善的辅助功能设施。属于租赁场地的,租期不少于3年;
(六)能够积极投资建设运营专业服务平台或公共技术开发平台,积极与高校院所或其他机构进行协同创新服务,能够为在孵企业、园队提供包括创业辅导、社交、政策与法律咨询、投融资服务、人力资源和市场推广等多个领域至少一到两个方面的专业化服务;
(七)创新创业载体已正式运营,已入驻创业企业3家以上,并有不少于2家正在洽商入驻或办理工商注册。
(八)具备党建的标识和功能。主要利用工位注册提供创业孵化的创业服务机构应设立党员角;依托独栋商业楼宇建设的创业孵化载体应设立党群服务中心,并通过所属党(工)委验收。
二、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在孵企业目录;
4. 运营管理团队资料;
5. 创业导师团队资料(团队名录、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6. 运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7. 基地开展的服务或具备服务功能的材料;
8. 党员角或党群服务中心照片等相关验收证明资料
9. 其他展示双创服务特色的材料;
(二)提交要求
1.申报材料提交A4纸件一式四份,每份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2.文件清晰、整洁,按照以下顺序左侧胶订成册:
(1)《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在孵企业目录
(4)运营管理团队资料
(5)创业导师团队资料(团队名录、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6)运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7)基地开展的服务或具备服务功能的材料
(8)其他展示双创服务特色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与受理
1.受理时间: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6日
受理人:产业促进部 杨婷
联系方式:60805916 844566119@qq.com
地址: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202
2.申报企业在受理期限内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中关村科技园区门头沟园管理委员会。
(二)审核
中关村科技园区门头沟园管理委员会产业促进部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并汇总后报送管委主任办公会进行终审。
(三)公示
终审结果在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网站进行公示(网址:slkfq.bjmtg.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挂牌
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主体,由中关村科技园区门头沟园管理委员会发放中关村门头沟园科技园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牌照。
附件:
《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
中关村科技园区门头沟园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