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申报第二批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津人才[2017]1号)(见附件)要求,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杰出企业家(民营企业)”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两类人才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杰出企业家(民营企业)申报,由申报人所在区科委负责组织推荐;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申报,由高校、科研院所、市管集团公司、所在区科委负责组织推荐。为做好本次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申报书和附件,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经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封面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附件需要验原件。
3.电子材料(U盘拷贝):正式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书需WORD格式)。
二、报送时间
各推荐单位或依托团队,请于2017年1月25日前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可提前报送。
三、报送地址
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
四、联系方式
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田海燕 张会忠
电话:022-58792801
传真:022-58792799
电子邮箱:thyhttc@163.com
天津市科委政策法规处:董怡 022-58832856
附件:1.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申报第二批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津人才[2017]1号)
2.杰出企业家遴选支持工作方案
3.杰出企业家申报书
4.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遴选支持工作方案
5.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
天津市科委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