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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两类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政策法规处          ( 2017-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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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申报第二批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津人才[2017]1号)(见附件)要求,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杰出企业家(民营企业)”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两类人才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杰出企业家(民营企业)申报,由申报人所在区科委负责组织推荐;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申报,由高校、科研院所、市管集团公司、所在区科委负责组织推荐。为做好本次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申报书和附件,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经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封面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附件需要验原件。

  3.电子材料(U盘拷贝):正式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书需WORD格式)。

  二、报送时间

  各推荐单位或依托团队,请于2017年1月25日前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可提前报送。

  三、报送地址

  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

  四、联系方式

  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田海燕 张会忠

  电话:022-58792801

  传真:022-58792799

  电子邮箱:thyhttc@163.com

  天津市科委政策法规处:董怡 022-58832856

  

  附件:1.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申报第二批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津人才[2017]1号)

        2.杰出企业家遴选支持工作方案

        3.杰出企业家申报书

        4.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遴选支持工作方案

        5.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

  

  天津市科委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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