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由北京市财政局与北京市科委共同组织实施的首都科技创新券工作,朝阳区科委下属事业单位朝阳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首都科技创新券推荐机构,现受理2017年首都科技创新券申请工作。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北京市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对其与指定实验室围绕科技创新创业开展的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案或购买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等科研活动给予资助。创新券只支持科技创新创业而开展的科研活动。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具体内容参照附件1)
二、申请流程
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登录“首都科技创新券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cxq-bj.cn),填写基本信息,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推荐机构选择朝阳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小微企业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2、3项材料);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5. 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盖企业公章、财务章);
6.其他证明文件。除以上文件外,同时还可提供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书、现金流量表、计划使用创新券的科研活动简介或项目计划书等有利于自己申请取得创新券的证明材料。
创业团队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 负责人身份证等个人信息文件;
2. 该创业团队获奖证明文件;
3. 承诺书:确认所报材料真实有效的相关说明;
4.其他证明文件。还可提供计划使用创新券的科研活动的简介或项目计划书等有利于自己申请取得创新券的证明材料。
三、补助金额
在每一个申报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申请创新券的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对于首次申请创新券的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获取并直接使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10张)的创新券,超出5万元的部分参照非首次申请的创新券额度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
非首次申请创新券的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申请的创新券额度可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每年度符合补贴要求的业务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核定;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2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再予以创新券补贴。
对有意向申请创新券,但暂未与可接券的高校、科研机构实验室达成合作的企业,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朝阳工作站可提供科技需求对接服务,企业请提交电子版《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需求表》(详见附件2)至:15600352007@qq.com。
推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朝阳工作站
联 系 人:赵凯
联系电话:64842996
地 址:朝阳区大屯路西奥中心B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