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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乌克兰、塞尔维亚、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课题研究承接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7日  作者:

    为深入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加强对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的指导,着力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国际化水平,服务企业“走出去”,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乌克兰、塞尔维亚、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课题研究承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单位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是北京地区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不面向个人;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知识产权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了解相关国家知识产权的基本情况; 
    (三)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宽的国际视野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五)申请单位须提交课题研究的专题计划方案,包括较为详细的研究框架和思路、研究方法、主要创新点、进度安排等。 
    二、申报说明 
    (一)课题研究时间:2017年3月—2017年10月; 
    (二)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表格(见附件)。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申报专题研究方案,如实填报课题研究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于2017年3月1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邮递(一式三份)方式寄交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际交流合作处”(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备副本),并请在信函右上角注明“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研究”;请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guojichu2011@126.com(不接待面访),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局监察处邮箱备案(jianchachu@bjipo.gov.cn); 
    (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研究方案和研究基础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研究承接单位。 
    三、内容要求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乌克兰、塞尔维亚、印度尼西亚)的知识产权主要制度、行政司法保护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对我国尤其是我市企业赴相关国家已经开展的知识产权布局进行分析,结合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特点整理出值得借鉴的先进经验,为我市企业赴相关国家发展提出知识产权布局的建议。 
    四、进度要求 
    (一)承接单位应在2017年3月下旬前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签订本课题研究协议书; 
    (二)承接单位应在2017年7月底前形成课题中期报告,并提交我局进行中期检查; 
    (三)承接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课题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7年10月中旬提交研究成果; 
    (四)协议期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研究需要,听取课题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 
    五、研究经费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及完成质量,对课题承接单位给予经费支持。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11室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际交流合作处 
    邮政编码:100009 
    联 系 人:李广明 刘倩 
    联系电话:010-84080200 
    传 真:010-84080087 

    特此公告 

附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乌克兰、塞尔维亚、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课题研究申报书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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