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着力推动乡镇楼宇转型升级,加快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依据《丰台区关于鼓励乡镇楼宇建设“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丰经信发〔2016〕6号)和《丰台区“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2017年度申报示范基地创建、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应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需报送纸质材料一份(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至我委,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yk83656343@163.com;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
(1.丰台区“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申报示范基地认定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
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