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7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京科发〔2017〕97号的要求,现就本区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3批办理,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2017年5月26日、8月8日和9月29日。
二、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的企业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注册填报认定信息,上传知识产权、财务审计(鉴证)报告、专项审计(鉴证)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后,应递交《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申报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四份,左侧胶装成册,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版发至邮箱mtggxk@163.com。
三、企业年报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五(二)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资格有效期内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于2017年5月27日前及时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年报。
四、名称变更
企业在资格认定前发生名称变更但未提出更名申请的,应先办理更名手续,更名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以变更后企业名称提交资格认定申请。企业办理更名手续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申请,并将书面申请材料交至创业大厦(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A座一层受理大厅(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联系电话:64874561)。其它时间不予受理。名称变更申请书面材料: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2.工商变更证明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4.旧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刘福智、吴晶
联系电话:69854033
门头沟区科委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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