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全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强系统运行监测,支撑政府宏观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和《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工业重点企业统计预报表制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复函》(京统函〔2017〕103号)的内容,我委依法开展重点调度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现将2017年统计报表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审核
填报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月度、年度数据质量的审核。
二、填报路径
登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bjeit.gov.cn),在【办事服务】栏目进行填报。
三、填报时间
工业月度填报为每月20-25日18时前,年度填报为10月20-31日18时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月度填报为每月10日18时前。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制度(2017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