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15 来源:信息化推进处 浏览次数: 1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打 印 |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262号),持续探索以标准引领两化深度融合的发展新模式,遴选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现就我省申报国家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面向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遴选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供应链管控与服务、现代化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和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四个方向开展示范(实施方案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从2017年4月15日前已通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评定的企业中产生。优先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同等条件的达标企业成为贯标示范企业。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示范的企业只能通过一个渠道进行推荐(已通过评定企业名单可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gltxpd.cspiii.com查询)。 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推荐名额:各市推荐的候选示范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家且不超过所辖区域内已通过评定企业数量的1/5,沈阳、大连直接报工信部,并同时抄报省里。 4、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官方网站(www.lneic.gov.cn)下载。 三、申报时限 请各地区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和被推荐企业贯标示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以机要交换或EMS邮寄方式报送至我委两化融合推进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兴恩 联系电话:024-86913469 邮 箱: jxwxxh@163.com 附 件: ![]() ![]() ![]()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