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6〕19号),促进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学家,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总体安排,现发布《2017年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征集2017年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计资助30项,每项资助100万元。有关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我市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2017年1月1日未满四十周岁;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四)具有主持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或者在国外研究机构专职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经历;
(五)申请人须为正式受聘于天津市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9个月;
(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不包括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千人(不包括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七)申请人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SCI等三大检索机构收录文章5篇,或者至少承担过两项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天津市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申报立项不受天津科技计划限项有关规定的限制。
二、资金预算
项目申请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按照《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津财教〔2016〕71号)的要求,合理填报经费预算。
三、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17年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7年10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一般不超过4年。
四、申报方式
采用申请人自主申请、各局级主管部门按条件组织初评后择优推荐的方式。
2017年首次启动天津市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采用线下填写申请书的方式,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模版见附件2,资金预算书模版见附件3。
项目申请书(含相关附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各局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一份和纸质版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原件)。
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6月20日。
受理地点: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邮编:300203,电话:58792815,传真:58792799)。
五、其他
为便于项目负责人和各单位申报和推荐申报2017年度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市科委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下午17:30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58832982、58832857(市科委基础处),58832850(科技报告部分),58832932(项目资金预算部分)。
附件
1.2017年天津市杰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 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模版)
3.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书(模版)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