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8 11:07:50 浏览次数:18
区内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本地区的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联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决定在2017年度评选建立10家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人员构成条件:应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能够发扬团队精神,传授技艺,培养后备技能人才的知名劳模或具有某一职业(工种)技师以上的技能领军人物为负责人组织团队开展工作,团队人数应不少于10人,且有一线职工参与创新活动。
2、所在单位条件: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纳税;有完善的人才培养、选拔制度;有用于开展创新活动的基本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20平米 )和设备设施,并将场所作为职工创新的实训基地;有一定的资金投入及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以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完整的体系和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完成1-2项创新成果,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工作任务
1、围绕降低成本、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安全生产等主题,组织开展技术攻关、管理创新、科学研究等活动,推广普及先进的创新理念、技术和方法,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技术发展瓶颈,促进企业科技进步。
2、充分发挥职工创新工作室负责人的自身优势,将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加强团队成员间的技术交流与协作;通过师带徒、培训交流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提升职工技术技能水平,为企业组建出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
3、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工作室先进经验推广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工作,每年应向开发区总工会上报本年度的创新成果及创新工作计划。
三、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下列申报材料报送,申报材料不合格视为弃权。
1、《2017年度开发区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2、电子版照片:工作室场地照至少2张;工作室骨干成员集体工作照(领军人带领团队开展工作)至少2张;领军人工作照至少2张;主要成果照至少4张;工作室成员参与培训、讲座、拓展等活动照至少2张。每张照片文件不低于2M。照片作为单独的文件夹整理,不要嵌入word、PPT文档中,要求每张照片文件名为所提供照片内容的简要说明。
3、有反映该工作室近年来工作内容和成绩的相关宣传册、宣传视频也可附后。
四、对职工创新工作室的表彰和奖励
经专家评审小组审核评定,对于评选出的职工创新工作室给予资金支持。支持资金为职工创新工作室总投入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新资金分两次拨付,挂牌审核通过时拨付资金总额的50%,年度审核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
五、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组织管理及考核
1、职工创新工作室每年11月份向开发区总工会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应提交职工创新工作室技能人才素质提升的相关证明材料(技能证书等)。
2、各申报单位工会组织负责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申报和创建工作。对工作室的申报立项、设备配备、人员安排、资金落实、技术推广、技术协作等工作,要加强管理和统筹协调,确保职工创新工作室的正常运行。
3、支持资金只能用于创新工作室的相关投入,不得挪用,要确保资金科学、合理、足额使用到位,并留存相关票据以备查验。
4、申报单位工会组织应当尽力争取企业行政支持,努力为职工创新工作室创造条件,提供所需的活动经费和必要的办公场所。
5、对创新活动流于形式、管理不规范、没有创新成果的职工创新工作室将予以通报,对整改后效果仍不显著的,将撤销其命名并摘牌。
六、联系方式
区总工会联系人:张松 张阳 刘换利
电话:67870819;67881618
邮箱:jiaoyupeixunbu@163.com
地址:开发区宏达北路16号中航技工业园2号楼三层
附件: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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