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区政府出台的《丰台区专利促进与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7年丰台区专利授权奖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6年度获得专利授权的
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且作为第一专利权人的本区登记注册并纳税的单位及户籍在本区的个人。
二、申报材料
1、单位申请人
(1)《丰台区专利授权支持申请表(单位)》,同时提交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
(2)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资格证书(含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
(3)专利证书(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4)《丰台区专利授权支持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2、个人申请人
(1)《丰台区专利授权支持申请表(个人)》,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专利证书(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4)《丰台区专利授权支持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中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申报时间
8月1日— 9月1日,每周一、三全天、周五上午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逾期不予办理。
四、注意事项
(1)通过专利权转让取得专利的,不在本奖励范围内。
(2)申请材料中的电子版文件提交时请在文件名中注明申请人名称。
(3)对所提交的发明专利,请认真核查是否在之前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取得过实用新型专利并且获得本区的授权奖励,如有,请在《丰台区专利授权支持申请汇总表》中按要求注明。
(4)因专利权人名称变更(权利权人不变,非专利权转让)的单位,尽快到国家局变更专利权人名称,出具手续合格通知书或专利登记簿副本,和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说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最终获得奖励的名单会在丰台科委网站(www.ftkw.gov.cn)上公布。
(6)交完申请材料后请定期关注丰台科委网站通知,预计2018年一季度末按通知来办理拨款手续,届时将不再对单个申请人进行电话通知,逾期不予办理视为放弃。
五、受理地点
区政府3号楼301室(丰台区文体路2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方岭 崔颖
联系电话:83656382 83656385
电子邮箱:
ftkw2008@126.com
附件:
1、
《丰台区专利授权支持申请表(单位)》
2、
《丰台区专利授权支持申请表(个人)》
3、
《丰台区专利授权支持申请汇总表》
丰台区科委(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