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们修订完善了《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wangshengdian@163.com,传真:6641577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