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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6 13:52:45 【字体: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科技部于近期发布了“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由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行业试点联盟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为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进行网上申报。
    2.拟通过我厅进行初审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9月8日17时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室。我厅将梳理汇总后,确定最终上报名单。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3.各重点专项对口业务处室及联系人:
“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对口处室:省科技厅高新一处;联系人:范苑;联系电话:024-23983733。
“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对口处室: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联系人:张金钰;联系电话:024-23983409。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对口处室: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联系人:田璐佳;联系电话:024-23983293。  
 
                             辽宁省科技厅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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