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日前,《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4号)已在科技部网站公开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上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及附件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8:00至11月29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二、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12月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自行寄送至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三、申报咨询
市科委高新处:
1.“新能源汽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专项:甄晓阳电话:58832916。
2.“高性能计算”、“云计算和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专项:谭振东电话:58326719。
3.“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地球观测与导航”、“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专项:岳鑫电话:58326711。
4.“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先进轨道交通”专项:段志刚电话:58832829。
四、其他具体申报事项请参考科技部网站通知要求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ervice.most.gov.cn/2015tztg_all/20171010/2340.html)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