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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涉外知识产权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5日  作者:

     为深入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加强对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的指导,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环境,更好适应海外发展环境,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公开征集以下涉外知识产权项目: 
    一、项目内容要求 
    项目一:编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知识产权(专利)工作指引》 
    该书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工作指引》丛书系列之一,作为企业培训教材,为我市企业赴沿线相关国家发展提出知识产权布局的建议,供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参考; 
    项目二: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捷克、罗马尼亚、越南)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课题研究 
    该课题需要对“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国家(捷克、罗马尼亚、越南)的知识产权主要制度、行政司法保护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对我国尤其是我市企业赴相关国家已经开展的知识产权布局进行分析,结合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特点整理出值得借鉴的有益经验和建议。 
    二、申请单位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是北京地区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不面向个人;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了解相关国家知识产权的基本情况; 
    (三)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宽的国际视野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项目完成工作; 
    (四)申请单位研究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五)申请单位须提交项目内容计划方案,包括较为详细的编写(研究)框架和思路、主要创新点、进度安排等。 
    三、项目申报说明 
    (一)项目完成时间:2018年4月—2018年10月; 
    (二)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表格(见附件1、2)。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申报方案,如实填报申报书; 
    (三)申报书需于2018年3月27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邮递(一式三份)方式寄交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际交流合作处”(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备副本),并请在信函右上角注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知识产权(专利)工作指引》”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研究”;请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guojichu2011@126.com(不接待面访),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nju@bjipo.gov.cn (监察备案); 
    (四)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编写方案和研究基础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四、项目进度要求 
    (一)承接单位应在2018年4月10日前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承接协议书; 
    (二)承接单位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形成中期报告,并提交我局进行中期检查; 
    (三)承接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8年10月1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 
    (四)协议期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需要,听取项目的进展情况汇报。 
    五、项目经费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根据项目内容及完成质量,对项目承接单位给予经费支持。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11室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际交流合作处 
    邮政编码:100009 
    联 系 人:赵瑞雪 于飞 
    联系电话:010-84080200 
    传 真:010-84080200 
    监督电话:010-84080083 
    特此公告。 

附件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知识产权(专利)工作指引》教材编写申报书 
附件2:“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捷克、罗马尼亚、越南)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课题研究申报书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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