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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顶尖及领军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8 浏览量:560次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18年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顶尖及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条件及支持政策
  顶尖及领军人才,主要包括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我市全职引进的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及我市新获评的上述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选人才给予连续2年、每年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填报。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人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提交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
  3、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4、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引进人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7、上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社保中心出具)复印件,或外籍专家的商业保险单复印件;
  8、外籍专家在中国合法居留工作手续复印件(主要包括两种类型:1、《外国人工作许可证》;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9、学位、职称、科研、专利、奖励、论文、成果转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公示证明材料。
  (二)推荐单位推荐。驻连各大专院校、市属及以上科研院所申报计划,一般由本单位初审后行文推荐;企业及其他单位申报计划,一般按单位管理权限或税收征管权限,由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行文推荐。推荐单位应对每项材料认真审核,汇总后将以下材料报送市科技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1、申报材料,每项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正式推荐函一份;
  3、《顶尖及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份及电子版;
  4、《顶尖及领军人才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单》(附件5),每项一份。
  三、申报推荐时间要求
  推荐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大连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指南》(附件6)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
  2、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时,要对以下内容有所侧重:
  (1)承担的研发任务情况;
  (2)已有研发成果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创新性及影响力;
  (3)已有研发成果对科学技术发展或产业技术进步的贡献,在所属行业和领域的应用价值;
  (4)拟开展研发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
  (5)项目预期成果的科技、经济和社会效益;
  (6)项目现有研发条件情况;
  (7)依托单位在项目领域的科研优势。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人作为负责人有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重点学科重大课题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在研项目;
  (2)申报人作为负责人承担过顶尖及领军人才项目。
  (3)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65851150
  通讯地址: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F区科技局窗口。

  附件: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
     2、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3、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4、顶尖及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
     5、顶尖及领军人才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单
     6、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指南的通知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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