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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高精尖产业运行分析研究》 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9 41次阅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同时,加快构建区域“高精尖”经济结构,持续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迫切需要明确以下问题:丰台区主导和培育哪些高精尖产业、如何培育高精尖产业、高精尖企业指数如何测算等。我委拟开展“丰台区高精尖产业运行分析研究”课题并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丰台区高精尖产业运行分析研究》

二、课题承担单位应具备的资格

(一)北京市高等院校和咨询研究机构。

(二)课题承担单位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负责推荐本单位的业务骨干作为课题负责人,一名负责人不能同时承担两个或以上的课题。

(三)课题组编制团队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承担单位对课题组成员的业务素质负责。

(四)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本专业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且主持完成过2个以上本课题相关领域研究项目。

(五)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

三、执行时间及成果

课题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至12月。课题承担单位应在课题执行时间内提交课题成果汇报(5份胶装正式报告、3000字摘要、高精尖产业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微信宣传版等)。

四、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的研究机构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一式3份)及能够证明具有承担本课题资格的相关材料(一式3份),邮寄至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文体路2号2号楼421室,邮编100071),信封上请注明“课题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6日(星期一)(以邮戳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课题编制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有。
      (三)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委委托的课题编制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四)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委委托的编制工作内容透露给除我委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我委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五)本次课题征集由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联系电话010-83656329/83656341,传真:010-83656344,电子邮箱:ftqjxw_cyk@163.com)。
     (六)关于本次研究课题征集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附件:丰台区高精尖产业研究课题申报表.doc

 

 

 

 

                                                               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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