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大政发〔2017〕52号),支持大连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我们制定了《大连市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补助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市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补助实施细则.pdf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大连市财政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