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9-04-01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房山区委组织部负责我区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在北京市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一线科研、产业创新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家级人选
  1.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5.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二)市级人选
  1.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思维、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较好的国际交流能力,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得到认可;能够紧跟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并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有较好的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能力,注重团队人才培养,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或作为北京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成员,对团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4.已经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以及已入选“海聚工程”“高创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不再推荐。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各单位负责本系统、本领域内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国家级人选1-2名、市级人选1-2名。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1.申报国家级和市级人选的人员,请分别填写《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并报送《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
  2.请于2019年4月17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rencaike702@163.com。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申奇锦、杨曦辰
  联系方式:89350395
  申报通知及附件材料可登陆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房山组工网(http://zzb.bjfsh.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附件: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
  3.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
  4.《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5.《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组织部
  2019年3月29日
 

收缩
  • 电话咨询

  • 010-529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