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调查单位: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制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调查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要求,全市将开展年度《法人单位经营情况》的调查工作(即准规模单位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意义
2019年法人单位经营情况调查是摸清本地区企业是否达到规模以上统计调查单位标准的基础性工作,调查对本地区国民经济核算与调查单位自身发展至关重要,请各单位对本次调查给予高度重视。
二、调查时间
2019年8月19日至9月30日。
三、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2019年1-6月和2018年年度经营数据。
四、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由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及下设各统计所的统计调查人员负责开展。调查单位可以通过网络报送方式填报数据(点击本通知下方“开始网络填报数据”链接),或将调查报表通过邮件、传真等形式报送至调查人员。调查人员与调查单位联系时,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法人单位经营情况》(丁表)各项统计指标。调查过程中,对于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以及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单位,区统计局将根据《统计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公示统计调查人员、电话如下:
区统计局调查人员:徐佳一 63629601;张肖艳 63629510;田赫 63629613;刘宇辰 63629623; 刘聪 63629547;
陈玉霞 63629695; 卢桂秀 63629545;
区统计局各统计所调查人员、电话如下:
高博 83402721;齐婉杰 67253373;胡君 67646720;
戴子平 63862638;王晓旭 83262815;郭文杰 67699200;刘欣 83257964;刘泽一 63754909;吕朋 67270967。
专业科室咨询电话:
工业63629521、建筑业63629673、房地产63629518、批发零售业63629530、住宿餐饮业63629563、服务业63629670。
开始网络填报数据
附件:1.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法人单位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
2.《法人单位经营情况》(丁表)
3.调查人员电子邮箱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
2019年8月21日